關于對遷入我市建筑業企業開展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10-11 15:13:57 瀏覽次數:
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要求,進一步加大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力度,持續優化我市建筑領域營商環境,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我局決定對遷入我市建筑業企業開展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2023年8月1日起,企業通過重組分立、吸收合并、地址變更等方式遷入我市的建筑業企業。
二、核查內容
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有關規定,按照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檢查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技術工人的繳納社保與在崗情況;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檢查企業營業場所、設備設施、注冊資本金和凈資產等主要指標是否符合相應類別資質標準要求。
三、核查方式
自通知下發之日起,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立即對遷入企業開展資質動態核查。
四、核查處理
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不滿足資質要求的企業依法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書,因聯絡方式不準確等無法送達的,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送達,整改期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
整改期內企業完成整改后,可向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查申請,同時報送整改報告和佐證材料(人員信息、社保繳納記錄等)。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對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資質條件仍不合格的建筑業企業,將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撤回已取得的企業資質,并予以公告。
五、其他要求
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常態化動態監管,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存在舉報投訴、圍標串標、建筑市場違法行為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可以隨時對企業進行資質動態核查。同時要加強資質核查文件檔案的保管,對下發整改通知書等工作文件要做到專人負責,并定期報送相關總結報告。
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9月27日